南方日報訊 (記者/李文才 通訊員/李廣高)近日,茂名市茂南區再出新舉措,率先在全省設立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基金,力圖解決受助困難群眾面臨的基本生產、生活、醫療等迫切性難題,及時化解社會矛盾。據瞭解,目前一次性救助金額一般在1固態硬碟萬元以內,特殊情況可適當提高金額,但最高不超過2萬元。
  近年來,茂南法院實地深入調查發現,一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或經濟受到巨大損失的刑事被害人由於生活陷入困境卻又無法通過司法程序得到賠償而感到買屋無助、憤怒,往往由此引發對社會和政府的不滿,甚至導致對司法公信力的懷疑,嚴重影響法律的權威性。對此,茂名市茂南區專門設立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基金,對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無法及時獲得有效賠償的刑事被害人給予適當經濟資助。
  據瞭解,茂南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基金的設立與管理堅持政法委牽頭、法院主導和財政專管,構建多部門協作的司法救助聯動機制。救助基金籌措來源於兩個渠道:一是由財政撥款20萬元作為啟動資金,解決了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中的資金“瓶頸”問題;二是通過宣傳動員,廣泛發動社會各界mSATA捐助,努力擴大基金規模。
  根據《茂南區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在“被害人因遭受犯罪行為的侵害導致經濟遭受巨大損失,生產、生活特別困難的;被害人因受害致傷、致殘,需要花費巨額醫療費用,而本人又無力支付的;被害人遭受犯罪行為的侵害致全部或部記憶體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他經濟來源的;被害人因受害死亡的,依靠其贍養、撫養的近親屬,沒有生活保障的”4種情況下,且被告人無力賠償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申請救助。
  管SD記憶卡理辦法同時也規定,存在“刑事被害人對暴力犯罪行為的發生有重大過錯,並已為生效判決所確定的;被告人及其他賠償義務人願意賠償受害人損失,但刑事被害人予以拒絕的”等情況不予救助。  (原標題:刑事案件被害人最高可獲兩萬元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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